县发展改革委(粮食和储备局)、市发展改革委(粮食和储备局、能源局)属各企业、有关各类粮食经营企业:
夏粮收购期间,我市粮食收储企业克服仓容不足的困难,采取多项措施,积极组织开展最低价收购价小麦收购,引导市场化收购,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民的卖粮需求,全社会收购小麦99.7万吨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,为全年收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目前,全省秋粮收购已进入中期,我市秋粮收购进度缓慢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做好全年粮食收购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学习,全面贯彻落实省局通知精神
皖粮明电〔2019〕13号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》,对秋粮最低收购价收购、秋粮市场化收购、以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各收储单位和用粮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,国有粮食购销企业,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,要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,积极行动起来,全力做好全年粮食收购工作,确保农民不出现“卖粮难”。
二、多措并举,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
目前,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参与市场化收购的寥寥无几。濉溪县、市区企业大豆玉米收购量少。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多措并举,积极参与秋粮市场化收购。市场化收购要按照有效收购,灵活经营的原则,广泛开展产销合作,拓展农民售粮渠道,采取委托收购、代储代收等方式,加强与中央企业、加工企业、转化企业和销区企业的对接合作,尽可能地把农民手中的余粮收进来,促进农民增收。市场化经营要稳妥谨慎,尽可能规避经营风险,确保购得进、销得出、有效益。鼓励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秋粮收购,引导支持民营企业、加工企业、饲料企业、粮食经济人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等入市收购。
三、及时全面,认真做好收购进度上报工作
县、市区有关收储企业要按照收购预案和皖粮明电〔2019〕13号通知精神,加强全年收购进度的统计上报工作,特别是加强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收购统计工作,做到全面、及时、准确。同时,要密切关注市场行情,加强市场监测,及时报道统计分析。
2019年11月28日